淮南市潘集区古沟回族乡坚持把光伏产业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严格落实光伏电站的运维与监管,做到发电量和发电收益双保障。充分利用光照资源优势壮大村集体经济,提升了脱贫户、监测户收入水平,为乡村振兴助力。
脱贫攻坚期,该乡共建光伏电站18座,696千瓦。项目资金382.5万元,其中村级光伏电站2座,项目资金84万元,120千瓦;户光伏电站16座,298.5万元,576千瓦。为有效发挥光伏电站的发电量和发电收益,保障脱贫户、监测户切身利益,我乡严格落实光伏电站运维和光伏电站收益分配。
落实光伏电站运维。村内设有光伏开发公益岗位光伏电站管护员,为半弱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监测户提供工作岗位实现就地就业可直接增收300元/月。光伏电站管护员定期清洗光伏电板、清理杂草、防树木遮挡等一天两巡查工作,确保做好光伏电站的日常维护。对发电异常的电站,第一时间上报乡村两级联系专业维修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维修,保障光伏电站每天都能正常发电。
监管光伏电站收益分配。每座村级光伏电站每年能给村集体带来6万元左右的收入,按照分配方案,40%用于村内小型公益事业建设,60%分配给符合政策的脱贫户、监测户,每户受益2800元;户光伏电站每年能给脱贫户、监测户带来收益4000元左右。切实壮大了村集体经济收益,改善村公共基础设施以及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补贴、小型公益事业建设等,更加大大提升了脱贫户、监测户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乡村振兴增添了动力。
“下一步,古沟回族乡将加大光伏电站运维监管力度,确保光伏电站每天都能正常发电,同时也将整合村集体光伏电站收益资金,用来发展村集体产业,壮大村集体产业。”古沟回族乡乡村振兴工作站站长程红福表示。(通讯员 / 陶有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