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日报消息 日前,淮南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就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征缴工作有关情况进行新闻发布。
2025年度淮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长期居住的城乡居民;各类在校学生;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应当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与在本市工作的外籍专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获得我国居留许可证在本市居住尚未就业的外国人,均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缴费部分为400元,各级财政补助为670元,医疗救助对象个人缴费按政策给予资助。针对外出务工人员春节集中返乡实际,缴费时间可以延长至2025年2月底。延长期内仅限外出务工人员凭务工证明材料参保,征缴期结束后,不再进行征缴入库工作。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其他从缴费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9月份后出生的新生儿在参保时要注意参保的年度,不要漏缴次年的医保费。外出务工人员在筹资延长期参保的,医保待遇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
参保人员可以享受医保待遇:包括普通门诊、“两病”门诊用药、慢性病特殊病门诊、普通疾病住院、生育分娩医疗费用、“双通道”药品、大病保险等医疗保障待遇。简要概括起来就是“四个保”。保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医保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能够达到当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保门诊: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以及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均可保障。在做好住院保障的基础上,我省统一将83种治疗周期长、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慢性病、特殊疾病门诊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还可以参照住院管理和支付。同时,普遍开展普通门诊统筹,按照费用而非病种对门诊医疗费用进行保障,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报销范围,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55%。2019年起,还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纳入保障范围,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保大病:无需另行缴费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参保人患病住院后发生的高额医疗费支出,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还可以通过大病保险进一步保障。以2023年为例,大病患者报销水平在基本医保报销基础上再提高至少15个百分点,参保患者的费用负担大大减轻。保生育: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持续加强,居民医保不仅保障参保人门诊和住院就医费用,对分娩等生育医疗费用也有保障,2025年参保人员分娩住院定额补助标准为顺产1600元、剖宫产2400元,较往年补助标准增加一倍。
2024年度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直接进行缴费操作。首次在淮南市参保的城乡居民。线上参保的人员可通过手机登录“淮南医保”微信公众号,选择服务大厅——医保掌上办,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功能进行参保登记后,再点击城乡居民(税务系统)缴费。线下参保的人员可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或户口簿、居住证到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综合窗口或乡镇(街道)医保服务网点办理。
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政策(只缴纳个人应缴部分),按规定缴纳新生儿个人参保费用,新生儿在出生后的90天内,由新生儿监护人持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税务和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新生儿个人参保缴费手续,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在出生90天后参保的,待遇自缴费次日起享受。
记者 贾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