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新闻网消息 记者近日从淮南市人大常委会获悉,经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的《淮南市舜耕山风景区管理条例》于上个月正式施行,为规范舜耕山风景区保护管理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
舜耕山风景区位于淮南市主城区的中心地带,作为“绿色屏障”和“城市绿肺”,既是一张亮丽的城市名片,也是市民健身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为加强风景区管理工作,早在2010年4月,淮南市人大常委会就制定了相关条例。但随着时间推移,原条例已难以适应现阶段风景区管理需要。
为提升舜耕山风景区管理水平,更好回应人民期盼,淮南市人大常委会去年对条例进行了修订。新版条例共26条,对立法目的、适用范围、部门职责、管护措施及法律责任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条例坚持“小切口、小快灵、一事一法、务实管用”原则要求,突出保护舜耕山风景区的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生态环境,着力解决针对性不够强、权责界定不够清晰、法律责任落实困难等突出问题,以立法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厘清管理职责、规范执法监督、保住生态优势,切实增强法规可操作性。
条例明确了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风景区管理机构的职责事项,增加了公安、城管等部门以及风景区内集体所有的林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的职责,并建立政府部门联合执法机制。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风景区内违法新建、改建、扩建坟墓问题,条例明确将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坟墓单独列为一条,并细化了相应的处罚规定。根据风景区管理中发现的新问题,条例增加了禁止擅自采挖花草、林木、种籽和药材,在景物或者设施上刻划、涂污,在禁止区域游泳、垂钓、攀爬,携带犬只进入禁止区域以及随意摆摊设点等行为规范。(通讯员 任杰 记者 范孝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