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李大松同志辞去政协第十六届淮南市委员会副主席职务的决定
(2023年11月28日 十六届市政协十次常委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六届淮南市委员会副主席李大松同志因职级晋升,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决定,按照《政协章程》规定,同意李大松同志辞去政协第十六届淮南市委员会副主席职务,报十六届市政协三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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