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司法局 立良法 促善治

安徽网淮南消息  与时俱进是行政立法工作始终应当考量的重要因素,为了做到立法工作的科学性,立良法,促善治,淮南市司法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提高立法质量。

一是承前启后谋立法,做好规章清理工作。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一些旧的规章已经不适应当前形势的变化,“旧瓶子旧酒”要换成“新瓶新酒”。为此,市司法局结合民法典实施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对一系列规章进行了专项清理,确保规章的合法性、可用性。

二是转变理念谋立法,提高立法工作系统性。我市曾作为国务院批准的第一批较大市,较早拥有地方立法权,在多年的立法实践中,立法理念从“有比没有好,快搞比慢搞好”转为“以提高立法质量为中心”。从注重立法的数量到全面考虑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以立法为民,立良法促善治为工作理念,不断增强法规规章的可执行性、可操作性。坚持立法与改革发展相适应,突出地方特色,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三是拓展思路谋立法,提高立法透明度。在坚持党的领导,人大主导的工作思路下,行政立法工作中充分运用新媒体,占领宣传阵地,开拓交流平台。微信、微博、网站多管齐下,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群策群力,凝聚各方智慧,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热情高涨,立法工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不断提高。(通讯员 / 李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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