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从淮南市民政局网站获悉, 从2019年1月1日起,前来婚姻登记处办理业务的新人们必须在《个人信用风险告知书》上签字,登记中心将申请人员的相关失信信息纳入全国婚姻登记信用信息系统,并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照规定给予惩戒。
为加大对婚姻登记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2018年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民政部等31个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2018年12月,民政部办公厅又印发了《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备忘录》中对哪些行为是婚姻登记严重失信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一是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无配偶证明及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的;二是作无配偶、无直系亲属关系、无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虚假声明的;三是故意隐瞒对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状况,严重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四是其他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行为的。联合惩戒措施共有14条,主要涉及个人招聘录用、从业资格、职务晋升、评先评优、企业审批认证、融资授信、补贴性资金支持等多个领域。从2019年1月1日起,淮南市婚姻登记工作将按照《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名单管理办法》的规定,前来婚姻登记处办理业务的新人们必须在《个人信用风险告知书》上签字,登记中心将申请人员的相关失信信息纳入全国婚姻登记信用信息系统,并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照规定给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