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从淮南发布微信获悉,近日,淮南市田家庵区某KTV老板因未制止客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罚款1500元,懊悔不已。
2月6日(大年初二)19时许,群众举报称:田家庵区学院南路某KTV门前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接报后,田家庵公安分局朝阳派出所值班民警及时赶到现场,发现该KTV门前马路边有三个燃放后的烟花爆竹残壳,但燃放人不知所踪。民警随即对该KTV负责人陈某进行询问,陈某称“当时只忙着做生意、招呼客人,没注意有人在门口燃放烟花爆竹,等听到声响时制止也来不及了;事后,因为怕“得罪”客人,所以也没有向公安机关举报,任由燃放人离开了现场”。民警随后组织陈某学习了《淮南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当得知自己将被罚款处理时,陈某懊悔不已,连连说“这次事件对我教训很大,给我上了宝贵的一课,以后我不能只顾着做生意、挣钱,还得有大局意识,要积极配合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自觉做禁放工作的宣传员、监督员、劝导员……”。
目前,按照《淮南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庆典、婚庆、殡仪等服务经营者和物业服务、宾馆、酒店等单位,对服务对象或者服务区域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不劝阻或不报告的,由公安机关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该KTV被处以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具体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正在进一步追查中。
警方提示:
禁放烟花爆竹,人人有责。相关单位(如小区物业、酒店等单位场所)要积极履行所在区域违规燃放行为的劝阻、报告责任,切莫为了营利或担心得罪顾客等因素而选择视而不见甚至积极提供服务,否则不仅要被公安机关处罚,且将严重影响生意经营,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