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凤台:马路行走各行其道 交通安全岂能大意

安徽网淮南消息  近日,凤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依法做出对一起行人与电动车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双方各负同等责任的认定。

7月20日上午10时40分许,刘某驾驶两轮电动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凤台县城关镇望淮路临水雅苑小区门口路段时,与前方同向行走后突然由北向南横过道路的行人纪某某、李某某发生碰撞,致李某某受伤,两轮电动车受损。凤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经过调查,此起事故的发生是因两轮电动车驾驶人刘某在行驶过程中观察不够、采取措施不当,加之儿童李某某等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道路所致。于是做出该其事故双方各负同等责任的认定。

当前暑假已接近结束,秋季新学期开学在即。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骑车上路一定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精力集中,谨慎驾驶;行人在道路上行走一定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紧靠路边行走,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切勿在道路上并排行走玩耍嬉戏,更不能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过马路。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希望学校的老师和孩子的家长加强对少年儿童的交通安全教育,护佑孩童健康安全成长。(通讯员 / 岳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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