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淮南频道讯 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一位驾驶员经常驾驶一辆报废货车于夜间运输水产品,淮南市交警支队八公山大队近日通过稽查布控系统排查出该车的出行规律,5月20日凌晨,大队民警迅速出击,设卡将该车查获,驾驶人受到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近日,一辆车号为皖D7R215的轻型普通货车因连续3年未年审,被列为强制报废车辆,布控信息上传至全市各个稽查布控卡口。淮南市交警支队八公山大队孔集中队副中队长陈猛通过数据分析,发现该车经常于下半夜通过大队辖区308省道。5月20日凌晨2时30分许,陈猛带领中队民警和辅警在该车必经的308省道张楼村路口设卡守候。不一会儿,该车由西向东从凤台县方向驶来,陈猛迅速将该车拦停,车上放置一个水罐。经询问,车辆驾驶员刘某没有携带驾驶证,车辆确实连续3年没有年审,属报废车辆。刘某自称近日经常于夜间从凤台县运输水产品到谢家集区贩卖,因考虑到凌晨时分道路上没有交警执勤,就用报废车辆从事贩运。刘某自知驾驶报废车辆处罚严重,就掏出1000元钱,企图贿赂交警,逃避处罚,被交警当场严词拒绝。
最终,刘某因驾驶报废车辆、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受到罚款11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通讯员 / 帖广水)